“范碑”虽残 风骨犹存
——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残碑考述
○ 安徽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沙鸥
据当涂县谷氏家族第49代李白墓守墓人谷常新回忆,1989年5月初,当涂县文管所在李白墓园内出土了一块残碑。在新近出版的《马鞍山碑刻录》一书中,残碑文字的神秘面纱得以揭开。残碑宽109厘米、残高82厘米,阴刻楷书34行,共计600余字。残碑上有“使持节宣州诸军事、宣州刺史范”(“范”字模糊)字样,故疑似唐代“范碑”。本文就此残碑展开探讨。
何为“范碑”
唐代范传正为李白撰写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以下简称“范碑”),是了解李白生平的重要史料。
根据《文苑英华》范氏碑文,可以知道“范碑”详细记录了李白为凉武昭王李暠九代孙,出生于今吉尔吉斯斯坦。后在神龙初年,其家族才在今四川江油定居。
碑文概括了李白的一生,提及他天宝初年奉诏入京,得到唐玄宗隆重礼遇,贺知章称其为“谪仙人”,记录了李白的豪放性格,喜好饮酒作诗、神仙行游的志趣,也记录了范传正寻访到李白两位嫁给农夫的孙女,并得知李白遗愿是“悦谢家青山,有终焉之志”。
范传正与李白家族有“通家之旧”,他在任宣歙观察使期间,凭借官方身份寻访李白后人,获得了李白之子伯禽的“手疏十数行”这一直接家世材料,并结合李白孙女的陈述写成此碑。因此,“范碑”被公认为研究李白生平最核心的史料之一。
宋代宋祁、欧阳修等人编修《新唐书》虽没有直接收录“范碑”全文,但《新唐书·李白传》的编纂大量参考并采用了“范碑”中的关键信息。但“范碑”原碑残损,现存碑文为南宋淳祐二年(1242年)孟点与明代成化七年(1471年)罗篪重刻。
碑文的流传与收录情况
“范碑”原碑虽残,但宋代文献中仍有记载。北宋李昉等所编《文苑英华》卷九四四·碑文部收录全文,题为《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是现存最早的完整文本来源。北宋姚铉所编《唐文粹》卷五八下·碑文收录节选,内容与《文苑英华》略有差异。《宋史·艺文志》著录《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单行本曾单独刊行,今佚。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宋蜀刻本《李太白文集》(三十卷),卷末附范传正碑文,为后世李白集版本沿袭。清人注本王琦《李太白全集》卷三十一·附录收录全文并加校注。《全唐文》卷六一四收录全文,题为《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校勘较精。《唐代墓志汇编》收录标点整理本。《太平府志》《当涂县志》也收录全文。
“范碑”原始记录“辄刊二石,一寘于泉扃,一表于道路。”而“表于道路”的那块石碑,按南宋孟点重刻“范碑”所记,“碑石断仆零落,仅存方尺许于榛莽间,字画作唐隶,遒劲可爱,惜未能得其全也。”也就是说,“寘于泉扃”的那块“范碑”,在南宋时期孟点也没有目睹。孟点重刻的“范碑”文字大致依据“表于道路”唐隶残碑以及宋代文献记录,可能也参照了唐代碑帖拓本。
观其残碑,显然此碑并非南宋孟点翻刻的《大唐翰林李公新墓碑》中所提到的“字画作唐隶”的那块李白墓碑,这也从侧面证明范传正在迁葬李白时刊刻的是“一藏幽隧一临歧”的两块碑,楷书碑是埋入墓隧的(即此碑),而隶书碑是竖于路口的,在南宋以前就已碎裂而仅存方尺(现不存)。
残碑残文与后世文献“范碑”全文比较差异考察
虽然残碑仅有六百余字,但也还保留着与宋碑之文存在差别的信息。残碑现存“使持节宣州诸军事、宣州刺史范”一行,与《李太白全集》记载“宣歙池等洲观察使范传正”有些差异,但基本一致无伤大雅。残碑中的“朝列赋《谪仙歌》百余篇”,在宋碑和明碑中都刻作“朝列赋《谪仙歌》百余首”。改为“首”字显然是针对诗歌而言的。
残碑和宋碑中的“既而上疏,请还旧山”,在明碑为“布衣之遇,前所未闻。公自量疏远之怀难久,于刻侍候间上疏,请还旧山”。显然是作者对李白家世的认知而改,或有什么其他依据,不得而知。
残碑中“当涂令朱葛纵”,宋碑、明碑都刻作“当涂令诸葛纵”。可能是对姓氏文化上的认知有关,因为“朱葛”总会让人误会为复姓“诸葛”,故而未经考证而径改之。
残碑“因告二女,将改适于仕族”,后世文献均作“因告二女,将改适于士族”。仕族通常指代“官僚家族”或“官宦世家”,“仕族”字面意思是“做官的家族”。它更强调家族成员连续几代担任政府官职。“士族”则是“文化贵族”和社会声望。因此,两个不同的称谓,代表不同的认知。前者注重于官宦世家,后者则因为李白诗歌文化的声望影响,而使用“士族”。因此,“仕族”与“士族”,取决于不同的文化认知。所以也无大碍。
残碑中“朝口大夫□□平□□□上柱国赐紫金鱼……”,后世文献均无。残碑中的“朝口大夫□□平□□□上柱国赐紫金鱼……”应该是属于书家官员的落款。“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是被皇帝所授予的最高荣誉。唐代柳公权的《玄秘塔碑》就有“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柳公权书”“并篆额”字样,“上柱国”的意思是最高等级的勋官。“赐紫”“金鱼袋”是皇帝赏赐的紫色官服和金鱼袋(三品以上高官佩饰)。这句话并不是范传正的原文部分,故在宋代文献以及明代文献记载上就没有这段话,并不奇怪。遗憾的是,所缺书家官员的姓名可能再也无法知晓了。这些差异也证明了残碑早于宋碑。
残碑考述
残碑是否为唐代的“范碑”?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
其一,从书法风格上来看,残碑的字体为唐楷,与范传正所处时代相符。
其二,此残碑发现地点在青山李白墓园内,与地点环境相符。因此,不可能是其他与李白不相关的石碑。
其三,唐宋碑刻所用石材通常不同。唐代大多使用花岗岩,宋代大多使用大理石。残碑所用石材正是花岗岩,与唐代碑刻常用石材相符。
其四,残碑之文与宋碑、明碑以及宋以来文献保存的全文相吻合。
其五,据史料记载,重刻范碑全文的碑仅有南宋孟点所刻《大唐翰林李公新墓碑》和明代罗篪《唐翰林供奉李公墓碑》,故残碑只有一种可能,为唐代“范碑”。
其六,唐代碑身的大小与墓主人的官品成正比,官品越高,碑体越大。按唐代规制,五品以上官员(碑)一般在2—4米。唐代碑身高宽比大致在3:1到4:1之间。按照残碑的宽度109厘米来算,此残碑的碑身高度应达3.27米(包括碑首与基座)。
唐代碑的尺寸是有讲究的。只有五品以上的官职才能享用此等高的规格。李白生前的官职虽达不到这种级别,故而最初的坟墓,比较简陋。但在逝世五十余年之后,李白的声名越来越盛,故而中唐以后对李白迁坟后的墓志规格相对提高,这也是与其时代发展的状况相符的。
其七,显露于地表移位,是因为千年以来的多次自然以及人为的破坏。据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孟点《大唐翰林李公新墓碑》、《大清一统志•卷一二一》、《太平府志》卷三十九《艺文五》(康熙)、《当涂县志》(乾隆、康熙、光绪、民国)、郭祥正《题毕文简公撰李太白碑阴》(青山续集)卷七、《当涂青山李白墓碑拓本》、《李白与马鞍山——历代碑序赋记辑注》记载,李白墓经历的主要破坏和重建过程共四次,故墓内的范碑必然移位于墓外,不为人所知。上述,综合考察残碑即是唐代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原碑的残碑无疑。
尽管李白墓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但唐代“范碑”(残碑)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范碑”不再遗弃于露天角落,而应登入庙堂之宇,更好地传承弘扬李白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