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万颖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17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万颖提出辞去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万颖辞去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