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2版:新闻·综合

《马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出台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出台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黄筱敏 通讯员 徐丹丹 陶佳文) 12月1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马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马鞍山市生态环境领域首部专门立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扬尘污染防治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破解此前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责任划分不清晰等突出问题。

《办法》明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堆放运输、城市道路保洁、园林绿化、矿产资源开采等各类产生扬尘的活动,以及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全面覆盖扬尘污染产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针对监督管理难题,《办法》精准划分多部门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监督,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公安机关协同执法,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建立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防治措施上,《办法》突出全链条精细化管控。建设单位需将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密闭围挡、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渣土运输实行封闭清运,城市道路推行机械化清扫和错时洒水,非煤矿山实施湿式爆破与生态修复,裸露地面落实绿化或透水铺装要求等一系列举措直击扬尘污染关键痛点,实现从源头防控到末端治理的全流程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施行将为马鞍山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下一步,我市将开展《办法》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大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推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

2025-12-19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1 马鞍山日报 content_163161.html 1 3 《马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出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