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柳兴河等10名同志辞去
政协马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2026年1月19日市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柳兴河、黄双喜、姚育东、黄翔、薛思谦、丁守卫、陈明亚、丁晖、魏致家、张启国10名同志提出辞去市政协委员的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接受柳兴河、黄双喜、姚育东、黄翔、薛思谦、丁守卫、陈明亚、丁晖、魏致家、张启国10名同志辞去政协马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