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马鞍山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马鞍山实际,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要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新发展定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市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马鞍山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