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钱沙泉同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马鞍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