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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旧衣回收箱不能想放就放 这事业主说了算 部门提醒:收益归公共所有,经营企业应执证上岗 2026年03月20日

3月16日,位于城南一小区内的旧衣回收箱。记者 唐冰倩 摄

小区旧衣回收箱不能想放就放

这事业主说了算

部门提醒:收益归公共所有,经营企业应执证上岗

近日,有市民向“马上办”反映,城南一小区27栋北面出现一个旧衣回收箱。箱体仅有模糊标识和一个手机号码,未见任何运营企业信息。居民直犯嘀咕:这箱子到底是谁放的?有没有经过审批?带着居民的疑问,“马上办”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居民犯嘀咕:

回收箱谁放的,有没有经过审批

3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探访。在小区27栋北面确实设置了一个旧衣回收箱,上面写着“支持垃圾分类 资源循环利用”。记者仔细观察发现,箱体上还有一个“分蚂蚁”的标识,并且标注了一个手机号码,箱体的侧面则公布了旧衣回收的处理流程。

“回收箱是去年放在这里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放的,因为心里没底,所以也没往里面放过衣服。”27栋一位居民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将该问题反映给辖区社区,社区负责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处理。当天中午,该负责人反馈称,经了解,该小区的旧衣物回收箱系经物业公司同意设置的。因未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物业在接到居民反映后,于3月16日上午予以撤除。

为何接到居民反映后回收箱很快就撤出了?针对记者的疑问,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旧衣回收箱也是应部分业主的要求,一些业主反映旧衣服没有地方扔,也不想扔到垃圾桶里,“当时就与对方签订了协议,对方给了一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因为没有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所以就撤除了。”

住建部门提醒:

设置程序须规范,收益应纳入

公共收益管理

那么,在小区内引入经营性质的旧衣回收箱需要什么程序呢?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属于业主自治范畴,需要业主共同商议决定。收入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纳入公共收益管理;无约定的,通常30%补贴物业经营性不足,70%纳入公共收益。是否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此类事项可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事项确定。如果业主议事规则明确多少经营范围内可以不召开业主大会,可以授权业委会决策。

“如果小区没有设立业主大会和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可以将此项收入纳入公共收益部分。如果没有纳入公共收益,业主可以向辖区街道和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该负责人表示。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

“遇到经营主体不明的,可拨打12345核查”

3月17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小区内都摆放着旧衣回收箱,其中有的显著标注了企业名称,有的只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大部分存在着回收箱经营主体不明的问题。记者尝试拨打了其中一个电话,询问如果要求其上门收旧衣物会不会像旧衣回收站一样给予一部分费用,对方表示可以。

据了解,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在我市城南这一小区设置旧衣回收箱的这家企业是否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

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如果市民朋友对于在小区内设置旧衣回收箱的企业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有所怀疑,可以拨打“12345”,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马上办”记者 唐冰倩

■ 记者手记

小区里的旧衣回收箱看似小事,却折射出公共管理的方方面面。不少回收箱仅留一个联系电话,身份模糊、来源不清,加上监管法条不够具体,容易让经营行为游走在灰色地带。

但在政策层面,有两点可以明确:一是在小区设置经营性质的旧衣回收箱,有业委会的须经业委会同意,无业委会的可由物业公司按规定安排,并非随意可设;二是由此产生的收益,必须纳入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按约定分配,无约定时通常按比例用于弥补物业运营不足和补充小区公共收益。

旧衣回收本是便民好事,不能因为主体模糊、程序不清损害业主利益。只有在引入阶段明确运营主体、规范进场程序,同时做到收益账目公开透明,才能让公共收益用在小区、惠及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