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走进《马上办·正风》
解读公积金新政 回应市民关切
记者 毕静
11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部主任万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科长王林燕走进《马上办·正风》栏目,围绕公积金缴存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额度调整、公积金提取及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详细解读相关政策。
有市民咨询,单位从其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刘艇回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有市民咨询,今年8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觉得月缴存额较低,能否调整以及是否有时间限制。王林燕回应:可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调整月缴存额;每月28日前可申请调整,调整后当月生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缴存公积金,也可以一次性预缴,最多可一次性预缴12个月。
有市民咨询,出售现有住房后换购新房,是否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以旧换新”政策。万霞回应:在我市出售原有住房并在1年内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万元。
有市民咨询,2020年在外地购房时未提取公积金,现在能否提取以及可提取金额。万霞回应:现在可以申请提取,可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元后全部提取,只要不超过当时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即可。
有市民咨询,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万霞回应:缴纳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提取金额=房屋面积×1.32元/平方米×12个月。目前规定单套住房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需要提醒广大缴存职工,由于缴纳物业费的提取额度不跨年累计,今年只剩下最后一个多月时间,请今年尚未办理该业务、有需求的职工尽快办理!
有市民咨询,夫妻婚前各自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想购买更大住房,能否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王林燕回应:根据我市最新政策,缴存职工只要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就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今日11:30,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将走进《马上办·正风》直播间,届时请锁定“马上新闻”视频号或FM105.1马鞍山综合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