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市委党校 沈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历经数千年积淀形成了特色鲜明且丰富多样的乡村文化遗产,其承载的独特文化基因和丰富的历史记忆同乡村振兴战略深度契合。这些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精神的历史载体,更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激活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如何让广阔大地上的乡村文化遗产“活”起来,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绘就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领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明确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地位。作为我国众多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乡村文化遗产散落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它既有农耕特质,也有民族特色与地域特点,融合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赓续等多维价值于一体。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作出重要要求,既体现了政策连续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又彰显了党中央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深层考量。这些要求不仅强调了文化遗产的历史见证功能和独特价值,而且将文化遗产保护深度嵌入乡村振兴战略,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既要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又要通过创新性的方式将其融入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
深刻理解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赋能乡村振兴的价值意蕴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乡村产业更加兴旺、乡村更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农民生活更加美好、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等主要目标。保护传承利用好乡村文化遗产,既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纽带,也是实现农民精神富有与物质富裕协同发展的关键抓手,与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目标高度一致。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有利于乡村产业更加兴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以古镇、古村落、农业遗迹、民间艺术、戏曲曲艺等为核心的乡村文化遗产,通过创意转化和产业融合,可催生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等繁荣乡村、富裕农民的新业态。例如,含山县充分发挥土地、生态、物产丰富等多种优势,因地制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研学教育、旅游发展、生态康养等有机结合,为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开辟了全新路径。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有利于乡村更加生态宜居。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乡村文化遗产不仅蕴含着种养结合、互利共生的古老智慧,而且体现了“道法自然”等哲学思想。例如,传统村落依山就水、错落有致的空间格局,凝聚着“天人合一”的营建理念与代际相传的生态保护观念,为城乡建设中既守住“小桥流水人家”的乡愁记忆,又实现“推窗见绿、四季有景”的宜居环境提供了可借鉴可参考的绿色方案。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有利于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文化遗产中蕴含的集体记忆与身份认同,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乡土表达提供了载体,能够有效传递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价值观念,使乡村既保持着“忠厚传家久”的道德温度,又焕发出“移风易俗新”的文明气象,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持久的精神动能。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有利于乡村治理更加有效。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乡村文化遗产承载着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社会规范、生活伦理、节庆礼仪等内容,将绵延千年的耕读传家、勤俭持家、守望相助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融入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序良俗提供了柔性治理方案。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有利于助力农民生活富裕。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将乡村文化遗产与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有机融合,可以有效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从而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与创新活力,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准确把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赋能乡村振兴的方向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良性互促将更好激活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注重统筹规划,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科学建立包含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化遗产资源评估标准、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在内的三维支撑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同时,积极搭建专业人才、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平台,构建多方参与、协作顺畅、凝聚合力的多元化传承保护利用体系。深化研究阐释,推动文化遗产永续传承。一方面,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等,准确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进一步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民族精神力量。另一方面,推动资源禀赋有效转化为传播动能。多措并举传播考古和历史文化研究成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加深对自身文化的认知、理解和认同,营造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浓厚社会氛围。培育壮大产业,促进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我国文化遗产种类特色鲜明且丰富多样,应依托区域乡村文化遗产地特有资源禀赋进行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休闲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学教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乡村旅游”“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生态康养”等新举措,促进资源价值向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转换,更好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注:本文系2024年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课题《人文经济学视域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研究》(课题编号:QS2024088)、2024年马鞍山市委党校教研咨一体化项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保护传承利用好马鞍山地域文化研究》(课题编号:JYZ202402)的成果。〕

